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
近日公布了
关于公布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
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
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
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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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,畅通群众投诉渠道,维护业主合法权益,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全区各地物业服务领域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。
自治区、各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住建部门将通过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方式接受相关问题投诉举报。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:被投诉举报人的基本信息(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、反映问题等信息,鼓励投诉举报人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材料和证据。提倡实名投诉举报,各单位将为投诉举报人保密。
来电受理日期: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来电受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,受理时间以当地实际工作时间为准。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举报电话
2025年5月22日
来源: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