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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溺亡谁担责?打工欠薪咋维权…… 律师支招暑期四大热点问题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16 09:18:00    

新疆网讯(记者饶俊华)当前正值暑期,孩子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,安全问题不容忽视。游泳、骑行、打暑期工、旅游等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该如何应对?7月15日,“晚报融媒·帮您办”律师团成员金群霞就暑期常见法律问题作出专业提示。

未成年人泳池游泳注意事项

李女士:11岁的儿子想和同学去游泳馆游泳,但看到未成年人泳池溺水的新闻很担心,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金群霞:网上有新闻报道,12岁的男孩在小区泳池学游泳时,教练因接电话临时离开,导致孩子独自戏水时溺水产生悲剧。法院最终判决泳池运营方承担70%赔偿责任,这是因为泳池运营方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

从法律角度来看,正规泳池必须配备与泳池面积成一定比例的救生员和急救设备,这是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如果因为泳池运营方未履职而造成他人受伤,泳池运营方要承担过错及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当然,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在托管时也不能掉以轻心,即使临时离开,也要托付他人照管。另外,对于未成年人单独进入深水区的情况,泳池有权拒绝,这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。

假期骑行安全须知

方女士:儿子计划假期与同学骑行出游,需注意哪些安全问题?

金群霞:暑期出行,骑行是不少人的选择,但骑行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,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也就是说,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,可以骑自行车上路,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。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,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。

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。此外,租借平台如果未核实骑行者的年龄,发生事故后,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所以,未成年人要遵守交通规则,租借平台也应严格履行审核义务。

暑期工维权指南

陈同学:听说“学生工不受劳动法保护”,若遭遇拖欠工资怎么办?

金群霞:大学生会在暑假选择打工,既能锻炼自己,又能赚取零花钱,是值得鼓励的,店老板不能以“学生工不受劳动法保护”为由拖欠或拒付工资。

虽然学生兼职通常不能直接签订劳动合同,但双方仍属于劳务关系,也受法律保护,工作记录、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。如果老板拖欠报酬,学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也可以直接打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反映。

如果仍未解决问题,可以向店家所在社区或司法所寻求帮助,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,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景区纠纷处理方案

林女士:景区缆车故障致孩子滞留高空1小时,如何索赔?

金群霞: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要求退票外,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滞留产生的合理损失,如医疗费、交通费、必要的心理咨询、疏导费等费用可以要求景区赔偿。此外,经过医院诊断,如果因为此事受到惊吓,造成严重的精神困扰,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在处理此类纠纷时,要注意保留门票、视频等证据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文旅部门投诉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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